挥霍公款480万元 监管都去哪儿了?

2016-03-29 18:46:03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李丁乔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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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“南粤清风”通报称,因违规用公款宴请和发放福利等,对清远清城区检察院6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严肃问责,其中清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运成被撤销党内职务。(3月28日《新快报》)

作为国家检察机关,理应对“八项规定”和各项党纪党规有更加深入、更全面的认知。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,也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本质了然于心,按理说,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,也是震撼心灵、坚定党性的过程。然而,事实证明,即便有再深刻的思想认识,没有外部的严厉监管,行动上就会失规失范。

清城区检察院也正是在监管缺失的环境下,挥霍公款480万元。报道显示,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,清城区检察院在各类酒店接待餐费105.53万元,在单位内部食堂接待餐费78.18万元,购买大量高档烟酒茶等费用296.61万元,违规为职工发放旅游费24.8万元。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本应正本清源、彻底解决挥霍公款的违纪乱象。可以想见,清城区检察院根本没把党的学习教育当成一回事,搞形式、走过场,搪塞组织、敷衍了事,导致公款宴请蔚然成风,党员干部铤而走险、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。

在该案件中,清城区检察院班子所成员均被问责。检察院院长被撤职,纪检组长和副检察长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办公室主任、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,其它三名党组成员也被问责处罚。究其原因,不外乎有三个方面。一是“一把手”和纪检组长没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,带头参与宴请,纵容工作人员违规吃喝。二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、党性缺失,罔顾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视党的纪律为无物。三是监管缺失,在两年多的违规违纪过程中,缺乏外部监管,导致公款宴请之风悄然盛行。

在以上三个构成因素中,第三个监管缺失是最为重要的可观因素。在“一把手”和纪检组长履职尽责方面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时,外部环境监管就是唯一能够斩断公款宴请的重要“利器”。然而,似乎这两年多以来,外部监管都消失不见了,尤其是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专项审查。能够从办案专项资金中扣出480万元用于公款宴请,如此大的一笔费用从专项经费中消失不见,难道是清城区检察院手段高到可以掩人耳目?抑或是这笔资金在整笔经费中微不足道?说到底,是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缺失所致。

外有监管“放风”,内有领导纵容,构成了清城区检察领导和干部的不正之风。不过,多次的公款宴请加上高档烟酒的搭配,到底宴请的对象是谁?高档酒店、名烟名酒都是当前工作中严厉禁止的,如果没有高贵的“宾客”,检察院能如此“厚礼”相待?显然,在问责检察院的同时,也应该问责高贵的“宾客”。不能只让检察院院长“出钱”又“丢官”,要让违规接受宴请的“贵宾”也尝尝乱吃的恶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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