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届选举贿赂广场舞大妈 有用吗?

2016-03-28 23:23:08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李丁乔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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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各地进入“两委”换届选举时期,针对五花八门、改头换面、更新换代的基层贿选,昆明市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,明确了基层选举中不可触碰的“9种情形”,以加大对贿选的查处打击力度,严肃选风选纪。(3月28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
报道指出当前出现的新的贿选之风,比如承诺:“先送你一只皮鞋,等我选上后,再把另一只送给你”。我想,如果收下第一只鞋,也就意味着拉选票成功了一半,如果最后再把第二只鞋也送出去了,那就意味着拉票人拉票的“完胜”。再比如,承诺广场舞大妈:“每人置办一身新衣服,让大家都投我一票”。如果连广场舞大妈都能拉拢,是不是真的就能成功当选呢?要知道,广场舞大妈可不是好惹的。

广场舞大妈在国内已经是声名鹊起,“朝阳群众”中的大部分群众就是广场舞大妈。她们人多势众,联合起来可以打群架;她们心思缜密,可以侦破公安机关都难以侦破的大案要案;她们力量巨大,十几个大妈就能徒手掀翻汽车;她们极具“进攻性”,能够“占领”莫斯科红场、巴黎罗浮宫;她们善于传播,把广场舞带到美国新泽西;她们“无所畏惧”,可以玩转微信聚众吸毒。总之,广场舞大妈是隐藏在中国十三亿群众中的无所不能的“精锐战队”,拉票贿选还真不能漏了广场舞大妈这一强大群体。

凭借广场舞大妈历来在国内、国际两个大舞台上的卓越表现,广场舞大妈的确是换届选举候选人拉拢的最佳对象。单凭她们的传播力和带动力,拉拢一个大妈胜过拉拢十个普通群众,拉拢全部广场舞大妈,也就等于拉拢选区所有选民。广场舞大妈除了跳广场舞外,最爱做的就是乐善好施、帮助他人,如果能够施以物质回馈,广场舞大妈说不定真的就被成功收买了。

但是反过来,广场舞大妈可不是好惹的。广场舞大妈虽然年岁已高,但是头脑清晰、思维敏锐,你若是先给“一只鞋”,肯定是行不通的。广场舞大妈是“实在人”,要拿到“一双鞋”才行。即便承诺置办新衣服,也要看是什么牌子的,什么料子的,以及符不符合大妈的口味,岂是随随便便就能忽悠过去的。如果广场舞大妈不高兴了,那股“既能载舟”的能力随即就转化成“亦能覆舟”的“灾难”。因此,候选人若想在广场舞大妈身上动歪念头,还需谨慎,稍不注意,就成了偷鸡不成蚀把米。

不过,话又说回来,买不买是候选人的事,投不投是大妈的事,如果单纯认为“给了好处”就等于“拉票成功”就大错特错了。殊不知,广场舞大妈也是一个存在摇摆选择的群体,朝晴夕雨、变化莫测是常有的事。今天答应投票是今天的事,明天投不投又是明天的事,即便不投,你敢叫人把东西还给你吗?更何况,投票是匿名的,不乏“脸上投票”而手里不投票的大妈,也不乏只为贪图一点小便宜而深明大义的大妈。

贿赂广场舞大妈的候选人,既有聪明之处,也有愚笨之处,广场舞大妈可不是那么好忽悠的。可以确定的是,大部分广场舞大妈都是明辨是非黑白的好市民。但是此现象也说明,当前贿选之风的新特点,组织部门应当迅速占领这一主要“阵地”,以严肃的选举纪律向大妈们宣传到位,让广场舞大妈积极行动起来,主动转变为换届选举的宣传者、参与者和守护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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