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给“15天长假”一个准信

2016-03-11 14:37:00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李强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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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种声音,几乎成为全国两会上的“常客”,那就是“春节长假从7天延长至15天”。

这不,在今年全国两会上,湖南团的代表就再次建议政府从实际出发,秉承传统习惯,把春节假期延长为15天,举国欢庆这重大的传统节日。(3月11日光明网)

春节“15天长假”的建议由来已久,可以追溯到去年的去年的去年的去年,甚至更久远。代表委员之所以热衷于此建议,因为这背后有强大的民意在作支撑,正所谓人民代表为人民嘛。

丝毫不用怀疑,“15天长假”的确反映了百姓的心声。正如@湖南团屈胜代表所言,大部分返乡人员,含各机关事业单位、外出务工、经营人群早早作好准备,返乡路上一般得花1-2天,还没过完节又得提早1-2天准备去上班。一般与父母亲人团聚不到2、3天,这点时间哪够?一句话,若非民意推动,没有哪位代表委员在那里信口开河地提这个“老掉牙”的建议。

当然,再好的民意也有可行与否之分,换句话说民意也不能为所欲为,甚至绑架政府决策。具体到“15天长假”的建议,看起来也就是一条建议而已,但要上升到国家层面执行,可能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所左右。比如专家分析的,“节假日过长势必造成集中出行,而集中出行又势必带来这景区拥堵、道路拥堵等一系列问题”,“现在是工业社会,长时间停产后再恢复生产,对国家损失很大”,等等。似乎假不能那样放自然也有一定的道理。

那么,“15天长假”究竟可不可以有?不能有,难点究竟有哪些?还有,有关方面究竟开展过社会调查没有,反复论证没有?按理说,有关方面是没有理由不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每一条意见建议的,但有关方面究竟认真办了此建议没?这些都需要有清晰明了的解释。相信只要解释合理,道理说透,哪怕是“不予考虑”亦或“暂不具备条件”,公众也能欣然接受。

“15天长假”放不放需要有个准信,也需要有个“了断”。否则,明年两会,明年的明年两会,“15天长假”的建议有可能还会“不见不散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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