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委员开“药方”“为官不为”难有位

2016-03-11 08:59:51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林伟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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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治国理政地方谈】

代表委员开“药方”“为官不为”难有位

“为官不为”导致慵政懒政怠政,一些官员“只表态不表率、只挂帅不出征”……这成为全国人大代表们“忧心”的现象。对此,代表们纷纷把脉问诊,对“为官不为”病疴开出三剂“药方”。(2016年3月10日中国新闻网)

“在其位谋其政”这是古人的训诫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,“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,自当在其位谋其政,既廉又勤,既干净又干事。”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密集出台了多项规定、禁令,全面整肃党风,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胡作为、乱作为的现象基本得到消除,但“为官不为”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。

为官不为,就是占着官位、握着公权力,却抱着“只要不出事,宁愿不做事”的心态对待工作,消极应付,充当“公堂中的木偶”,无所事事;或“在岗却不在状态,在位却不在谋事”,混日子,熬年头,甘当“庙里撞钟的和尚”,无所作为。这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大问题,也是党和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的大问题。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曾经发起“部分官员不作为真实原因”调查,五成以上受访者认为“胆小怕事不敢为”是“为官不为”的真正原因。而所谓的“胆小怕事不敢为”,就是怕工作失误、冒风险,担心踩到红线、触犯规则,把“不出事”作为最大原则;就是怕触及利益、得罪人,担心引火烧身、担心承担责任,畏首畏尾、缩手缩脚、患得患失;就是怕媒体炒作、成热点,不善于、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。

“为官避事平生耻,从政必须有作为。”事实上,“为官不为”与“为官乱为”就是腐败问题的“一体两面”,本质都是对权力的侵蚀、对百姓的侵害,只不过表现形式从一个极端到了另一个极端。“为官不为”犹如瘟疫,一旦大肆传播,就会污染党员干部队伍,就会破坏良好的政治生态,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。因此,对“为官不为”,必须下猛药、出重拳,以严的纪律惩治“为官不为”,以严的制度破除“为官不为”,逼“庸”为“能”、逼“懒”为“勤”、逼“混”为“为”,让庸官难过“上岗关”、懒官难过“考核关”、太平官难过“群众关”,让“为官不为”者一律淘汰出局,扶正祛邪,营造出干事、成事、不出事的良好环境,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经济健康发展扫清障碍。故此,代表委员对“为官不为”病疴开出的第一剂“药方”就是:高悬监督利剑;第二剂“药方”就是:加大责任追究;第三剂“药方”就是:完善考评机制。

有权必有责、有责须担当、失职必追究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关键词。当前,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“深水期”,需要大批“政治坚定、敢于担当”的好干部,敢涉险滩、啃硬骨头。只有用好这三剂“药方”,从制度建设上着力,改变干部管理中考核和任用相脱节的现象,集党内监督、人大监督、民主监督、行政监督、司法监督、审计监督、社会监督、舆论监督于一体,整合考评制度、健全问责机制,提升监督能力,让监督、执纪、问责成为常态,成为惩治“为官不为”的“撒手锏”,才能让“为官不为”难混日子,才能让敢担当、有作为的党员干部有大展宏图之机、有用武之地。简而言之,有了这三剂“药方”,有了监督、执纪、问责的决心、力度以及健全的制度、机制,解决“为官不为”问题就有了可靠抓手。(林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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