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“退休干部撞伤学生”不仅是用重典

2016-03-02 19:07:07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宋潇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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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9日中午,在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东路南阳市一中门口,发生一起轿车冲撞学生事件,造成12名学生受伤,其中1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,经公安机关进一步审讯调查,犯罪嫌疑人马高潮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退休干部,作案动机主要是对社会不满,悲观厌世。(《河南日报》3月1日)

现如今,普通车祸的影响力可能在老百姓眼中不值一提,毕竟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因为车祸而离去,见怪不怪的同时似乎并没有引起重视,但若是一起车祸被贴上了不一样的标签,那就自另当别论,学生和退休干部的角色对比,让类似泄愤目的造成的车祸再次引起公众聚焦。

轿车撞人并不鲜见,可若是撞伤的是学生,并且是正在放学的学生人群,这其中的法理真相就值得我们深思,难道这仅仅是一起因道德跑偏造成的恶性事件吗?当然不是,从新闻报道来看,犯罪嫌疑人系检察院的退休干部,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想来也不会极低,但这只是常情化的思考方式,如果我们总是以这样的思维立场看待类似事件,那么对事件的追根溯源也无法上升到制度剖析的层面。

站在旁观者的立场,对事件的处理还不应止于刑事拘留。犯罪嫌疑人的标签是退休干部,在任时理应受到相应的规范教育,若是退休后犯下罪行,那么只能说明是素质纠偏的不痛不痒造成,出于悲观厌世的作案动机危害极大,很久之前就出现过“男子狂砍幼稚园学生只因对社会不满”的新闻,放之到现在对比,此事件的危害性自然是大同小异,但是想必大家都跟我有同样的疑问:为何此类事端的受害者往往都是学生?

其实,这样的疑问不乏道理,学生群体自我保护意识较匮乏,学校周边相应的应急预案也并未到位,走在路上的学生,怎知会有如此的不幸?反过来思考,这也是学校安全教育的失位,犯罪嫌疑人瞄准了学生群体的这一缺失,便如见缝插针一般,专挑“软柿子”捏,极容易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。

这就不难明白为何学生群体易受伤害了,基于报复社会的出发点本身就是为了引起关注,学生的脆弱性以及影响力就满足这样的要求,正如屡见不鲜的“校门口杀人”案例一样,打击此类报复社会的行为,还不仅仅是用重典,对社会来说,维护公共空间的安全和社会秩序,远非如此,最重要的还是防止下一个。

所以,进入风险社会时期,一些经久积弊需要在社会文明的发展中逐步消弭,但是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回避矛盾、逃避责任甚至等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,对于泄愤行为造成的危害,同情无辜者的同时还应及时树立“安全共同体”的概念,“朝阳群众”的模式就值得各地借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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