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治“虚假脱贫”不能止于“约谈”

2016-02-18 09:04:18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伍文胥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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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,贫困县全部摘帽,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。《办法》于2016年2月9日起开始施行,2012年1月6日印发的《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(2月17日《新京报》)

《办法》印发,引发公众和媒体强烈关注,如何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,贫困县全部摘帽,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?无疑这是一项系统性、长期性、极为艰巨的工作,需非常之策、非常之决心、非常之勇气、非常之举措、非常之恒心、非常之力量,才能将“5年脱贫7000万”的梦想照进现实。

全面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,开弓没有回头箭,剩下的事不是谈论能不能在5年内脱贫7000万,而是如何扶、怎么扶的问题。其实除了非常之决心、非常之恒心、非常之勇气,更需非常之举措,这个举措不唯是如何扶贫的政策、方针、方法、模式和机制,也指严格的监督、考核机制、办法。即将实施的新《办法》在考核组织、考核内容、考核步骤等多个方面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,更加严密、全面、科学、严格。《办法》针对未来5年内每一年要开展一次考核,明确由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等中央相关部门组织实施,意味着考核力度更大、层级更高,考核的严肃性、权威性和威慑力得到提升,倒逼各地列加重视这项工作。

《办法》从四个方面勒紧了扶贫考核的“红线”。扶贫对象由28个缩减为22个,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省份,明确省级党委和政府作为考核对象;值得注意的是,群众的满意度也列入帮扶考核,避免了政府在考核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;在考核办法中引入了第三方评估,主要牵涉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两项内容,引入第三方评估无疑更利于考核工作的公信度和可信度;关键的是扶贫约谈机制的建立,对于在扶贫工作关于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、违反贫困退出规定、弄虚作假、搞“数字脱贫”等六项问题的,将由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直接约谈省级党委、政府主要负责人,限期整改、严格追责。

但若要根治“虚假脱贫”就不能止于“约谈”。尽管《办法》升级了扶贫领导机构层级,严密了考核办法,划出了问责“红线”,但这些规矩只有落实到“最后一公里”,得到真正执行,才能产生有效的震慑,避免成为“纸老虎”。约谈省级党委、政府主要负责人,不能流于形式,还需将约谈的压力层层向下贯导,转化为扶贫动力,强化考核公正、客观,督促扶贫工作精准、彻底、持久,将“虚假脱贫”的可能性消灭于无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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