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2.5天休假模式”如何成为全民利好?

2016-02-03 10:47:45 [来源:新快报] [作者:高亚洲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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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报道,久违的“2.5天休假”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。在近日举行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,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透露,国家要推动各级政府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议程,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时、不影响群众办事的前提下,创造条件让员工错峰休假、弹性休息,探索夏季“2.5天休假模式”。

虽然关于“2.5天休假模式”的推行是个将来时,但许多人对此应并不陌生。没有谁会吝啬对增加0.5天假期的期待和向往,即便它只可能存在于夏天、即便它可能仅仅覆盖于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,它仍裹挟着全民对此利好的集体期待。毕竟来说,此番“调整”,已然不是简单的休假时间的排列组合,而是意味着社会福利的进一步提升。

不过,即便是裹挟着如此美好的期待,从一开始仍在“意见”中的新变便遭遇了各种情绪上的担忧。集中来看,无非有二:一是担心“2.5天休假模式”虽然得到上至下的推进,但是还仅仅限于文件或是意见层面的表达,类似于“根据实际情况”、“有条件”的模糊用词,更是增加了不确定性;二是担心这会否沦为“少数人的福利”,毕竟,在带薪休假尚不能得到全面落实的情况下,突然增加的半天休假,又如何去说服那些企业去认同呢?

如此一来,此番精心推出的“2.5天休假模式”,要么流于形式,要么成为某些群体的福利,而这种福利的实现很可能是要以牺牲公共服务质量为代价。虽然此次提出了“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时、不影响群众办事”的前提,但毕竟还是改变了原先的服务供给结构,要完全规避影响并不现实。当然,这些只是在技术可行性层面上的隐忧,在它不能上升到法定节假日之前,落实起来是会大打折扣的,进而成为看上去的美好。

从另一个层面讲,无论是国家层面下发的意见,还是旅游工作会议上释放的信号,“2.5天休假模式”从根本上说,它是因于“激发旅游消费需求”而来。沿着此休假模式的逻辑,固然是可以在旅游时间上创造条件,但是消费需求的刺激,除了时间上的保证外,还牵连到休闲成本、旅游供给等因素。如果在国民收入上不能有相应的提升,如果旅游供给不能提质提量,不能保证一个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,又如何保证“2.5天休假模式”实现刺激旅游消费的初衷呢?

于此而言,打量“2.5天休假模式”,必须跳出假期调整本身之外。要真正成为全民利好,就应从更宏大的层面进行更为立体的制度设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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