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护婚登权益别只靠“指纹锁”

2016-02-03 08:57:12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李云勇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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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月1日起,新的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开始执行,增加了结婚、离婚登记指纹认证环节,并要求离婚登记有独立场所,以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。当天,厦门全市83对新人领证,成为第一批“尝鲜”的新人。(2月2日东南网)

结婚登记,为什么忽然增加了按指纹的环节呢?民政部此次修订新规范,并未公开说明缘由。作为一个全国范围公开执行,牵涉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法律规范,这样让广大民众费思量,有违中央提出的“科学立法,民主立法,开门立法”等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求。

婚登按指纹,到底保护谁?作为一个法律规范,无疑有特定的调整对象,保护调整对象的合法权益。厦门有关人士分析认为,婚姻关系影响到夫妻双方的各种利益,此前,全国各地均出现过与婚姻登记相关的法律纠纷,为规避风险、规范程序,在结婚、离婚登记中加入指纹认证。就此而言,婚登按指纹,明显倾向于保护婚登管理部门的利益,这有违立法的要求。

或许有人说,婚登按指纹,也能保护婚登当事人。这话想当然。比如重婚男4个老婆10年领3个结婚证,重婚罪名成立。(2016年1月29日《扬子晚报》),类似重婚事情,近年来媒体多有报道。2012年7月,民政部宣布,我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工作。重婚行为连连顺利闯关,最终伤害的还不是婚登当事人?审核形同虚设,“婚登按指纹”保护只能是笑谈。

婚登规范,固然要方便管理,但是保护民众合法权益更重要。要保护当事人合法婚登,政府部门工作该提速了,如江苏省2008年实现了全省婚姻信息联网;2011年11月15日,福建省婚姻登记信息实现部省联网,做到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实时交换数据和共享信息。但现实表明,“同级设限”等限制太多,很多信息无法互联互通,“婚登信息全国联网”仍然尴尬。

婚登规范要保护当事人利益,不能仅仅追求形式美,更应该追求实质保护,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比如2005年开始,北京市婚登信息实现了即时电子化记录,但2005年以前的婚登信息却留存在各级档案部门,无法在网上查询。期望有关部门看淡婚登按指纹的效用,以只争朝夕的精神,以精益求精的作风,把“婚登信息全国联网”彻底地落到实处,真正地服务民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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