冤案追责 不能再由传言来“终审”

2016-01-19 09:46:18 [来源:光明网] [作者:朱昌俊] [责编:戴瑶霖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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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则“‘女神探’被终审”的消息在微博、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疯传。消息称:杭州市公安局警官聂海芬在当年办理安徽少女王冬奸杀案时,误将作案嫌疑人锁定为安徽人张高平、张辉叔侄,致使张氏叔侄被法院错判坐十年冤狱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结聂海芬涉嫌滥用职权一案。浙江在线记者随后对这一消息进行了核实,杭州市检察院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表示未提起公诉和审理此案,消息不实。而聂本人也表示自己正在正常上班,并没有受审的情况。(综合1月18日浙江在线、澎湃新闻等报道)

自浙江叔侄冤案见诸媒体后,聂海芬的名字,就几乎成了这起备受关注案件的另一个标签。而在冤案平反后,有关聂海芬的传言,从“被调查”,到“将晋升”,再到此次传出“被终审”,虽然一次次被反转、证伪,但每一次都在撩拨舆论的神经。

这种不实消息的传播,当然不应该被鼓励。但要知道,类似传言一次次被证伪,又一次次的“卷土重来”,其所对应的一种非正常的信息传递机制,与传言背后的民意期待和诉求,却不应该被完全忽视。事实上,迟到今天,有关浙江叔侄一案的追责问题,仍展现出不为人知的神秘状。到底哪些人被追责,又受到了怎样的处理等等都是一个谜团。在这样一种信息雾霾之下,有关聂海芬的种种消息迭出,其实并不令人意外。

在2014年媒体对于十大冤案追责的盘点中,浙江省政法委就对媒体回应称,对叔侄冤案相关责任人已经进行了组织内部追责,但对于具体追责了哪些人、追责措施等细节,则表示不便透露。一起引发全国关注的司法冤案,追责居然是“内部进行”,且不便对外透露,这本来就显得足够耐人寻味,且违背常识。要知道,冤案追责其实展现的是负责任司法的担当,也是冤案纠偏、确保冤案不再发生的必然要求,更是制造冤案者的一次救赎,为何要表现得如此“低调”,不容外人道?

当然,此次有关方面证实聂海芬仍在正常上班,也并不排除其可能已经受到处分。但作为此案的一个“关键性”人物,聂个人到底应承担怎样的责任,相关方面是否对之进行了相应的处理,不应该由公众来完成假想中的“终审”。这关系到该案的平反、追责的诚意和程度,而对于聂个人而言,也是一种真正的“保护”和解脱。要知道,如果未有正式的官方说法,很难说如此有关聂的“传言”会就此结束。而这样的传言,对聂本人可能造成的隐性伤害也不应该被忽视。

可以说,在不知不觉中,聂本人已经成了浙江叔侄冤案责任承担的一个“靶子”,所以才会令舆论“念念不忘”。而囿于其知名度,对于其是否追责的关注,也投射了不少民众对于冤案追责的一种普遍性的焦虑。就在此前媒体盘点的十大冤案追责中,10起案件中只有3起已处理,足以说明冤案追责的程度离民众的期许有着何其之大的距离。而这样一种低效率、不透明的冤假错案追责机制,恰恰为类似聂海芬式的传言提供了温床。

记者询问会不会就传言一事报警或者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时,聂海芬称这个需要征询组织意见,“还是由组织来定夺比较好。”这或展现的是其个人的“大局”意识。但作为一起代表性冤假错案中的重要关系人之一,聂海芬在这起案件中的责任到底是什么,不应该再由舆论来猜测。包括聂在内的,这起冤案的追责到底进行到了何种地步,相关方面应该主动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,这或是在冤案纠偏中,最应该给出的“大局”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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