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黑老大”的人大代表升职记

2016-01-12 09:10:21 [来源:华声在线] [作者:宋潇] [责编:印奕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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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面上,张志雄是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的人大代表;背地里,他却是黑恶势力首脑,长期组织黑恶势力团伙,操纵基层政权,抢占矿山资源。经过一年多的侦破,吕梁市公安局将张志雄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27人陆续抓获归案,查封了张志雄家购买价近亿元的10套房产。近日,该案移送检察机关。(《北京晚报》1月11日)

官商勾结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,2014年的刘汉、刘维两兄弟称霸政商界的故事,已经很好地诠释了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的色彩。虽说此案风波已经平息,但是类似“黑老大”与官员搭线的故事并没有戛然而止,个别不法分子仍披着政府官员的“羊皮”为所欲为,张张羊皮的背后还与公权的滥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

习惯了看到官员被免职,也习惯了看到黑恶势力团伙被“一锅端”,对于类似事件,我们早已见怪不怪,但并不是所有习惯都能成自然,有时候认为自然而然的事物,背后却有意料之外的隐情。就像曾经我们片面地认为刘汉一类的人是商界精英、政界翘楚一样,我们也会忽略张志雄早年的斑斑劣迹,当局者迷、旁观者清,公众一直在质疑的并不是张志雄曾经多么坏或者多么好,而是:为何一个无恶不作的黑老大会成为当地的县人大代表?

在公布的调查报告中,张志雄在20多年前就已经臭名昭著,我们无法臆测调查结果的真伪性,毕竟这份资料的资料公布于你我都无关痛痒,但是对于当初选举张志雄为人大代表的人员和部门来说,此时应该是脸红而不是委屈。因为,全国各地对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的操作标准并不统一,但是既然是代表人民发声的人,自然需要满足自觉遵守社会公德、公道正派、勤勉尽责、遵守宪法和法律等规章,在确定具体的选举门槛时,相关部门本就应该设定要求候选人遵守一些基本原则,却无奈其中变相贿选的黑幕还是让公平选举偏离轨道,以至于有人将人大代表依法享有的豁免权当作他们进行违法犯罪的“挡箭牌”“护身符”,这其中,既有权力的任意妄为,也有监管的视而不见、听而不闻。

与其说是张志雄在当地的随性而为是一种“权力傲慢”,还不如说当地政府对选举把关不严的推波助澜。就因为意见不一,张志雄将意见不一致的同一候选人李某某打了一顿,使其被迫承诺不参与竞选,直到竞选对象被全部清除,出现等额选举的局面,甚至村委公章、村内大小事务都由张志雄说了算。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狂妄,但是既然已经将公共权力演变为“黑道权威”了,那么这样肆意践踏法律红线的行为还值得忍气吞声?不能带头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反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,这样的人大代表是不称职的,既然不称职,就应该早日推翻,虽说这个过程很艰难,但至少还是需要有一部分良知之人站出来吧!

“黑老大”穿上了人大代表的“红衣”,并不会掩盖红色背景下面的丑恶本质,“披着羊皮的狼”终会被绳之以法。“老虎苍蝇都要打”也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已,除了相关司法部门加大配合力度办案,对这些黑恶分子严办、法办之外,关键还是需要民众形成一种观念,不介入黑恶势力,也不向任何黑恶势力低头,唯有如此,人大代表才能代表人民发声,打黑除恶、反腐倡廉才能深入民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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